《危废化学品名录:规范管理与安全处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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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化学品名录:规范管理与安全处置指南》

危废化学品名录是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治理的主要依据。在我国,危险废物名录的制定和修订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以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以下将围绕危废化学品名录进行详细阐述。

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国家进步改革委、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新版名录在修订经过中坚持疑问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但对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调整,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治理清单》。

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对危险废物的分类和命名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危险废物的种类、名称和危险特性。名录共计列入了467种危险废物,较之前版本有所增加。名录还明确了危险废物的豁免治理要求,为危险废物的处置提供了依据。

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建材工业进步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15号)。该规划提出,要进步循环经济,支持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都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等。这表明我国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正逐步向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方向进步。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对于整体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进步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 公告 2020年 第53号)。该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这一举措旨在加强我国危险废物治理,减少环境污染。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国家进步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5号)。新版名录由正文、附表和附录三部分构成。正文部分增加了“第七条 本名录根据实际状况实行动态调整”的内容,删除了2016年版《名录》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附表部分对部分危险废物类别进行了增减、合并以及表述的修改。附录部分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豁免的危险废物共计达到32个种类。

在危废化学品名录的治理中,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名录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对于不符合名录要求的危险废物,企业不得擅自处置,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巴洛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资深的化工及环保企业,一直关注危险废物名录的动态变化,为客户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化解策划。我们拥有一支资深的技术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四处置的全方位服务,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危废化学品名录的制定和修订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和危险废物治理具有主要含义。企业应密切关注名录的变化,确保自身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共同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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